危险特性 容器可能会通过压力安全阀泄漏出内容物。受热或接触火焰可能会产生膨胀或爆炸
灭火注意事 灭火时,应佩戴呼吸面具((符合 MSHA/NIOSH 要求的或相当的))并穿上全身防护
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 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等。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按照生
GHS 危 险 根据 GB 30000-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分),该产品分
项及措施 服。在安全距离处、有充足防护的情况下灭火。防止消防水污染地表和地下水系统。
措施、防护装 保证充分的通风。清除所有点火源。迅速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远离泄漏区域
备和应急处置 并处于上风方向。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吸入蒸气、烟雾、气体或风尘。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的泄漏或溢出。避免排放到周围环境 中。
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腐蚀物能引起呼吸道刺激,伴有咳嗽、呼吸道阻塞和粘膜损伤。吸入该物质可能会引
起对健康有害的影响或呼吸道不适。意外食入本品可能对个体健康有害。皮肤直接接
储存注 保持容器密闭。储存在干燥、阴凉和通风处。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存储于
EN 14042 工作场所空气 用于评估暴露于化学或生物试剂的程序指南。 GBZ/T 160.1~GBZ/T 160.8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系列标准)。
[F]《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 1 到 6 批)》,环保部 2000 年至 2012 系列公告;
[G]《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 年版)》,公安部 2017 年 5 月 11 日公告;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皮肤。如有不适,就医。
立即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畅通。如果呼吸困难,给于吸氧。如患者食
入或吸入本物质,不得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如果呼吸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禁止催吐,切勿给失去知觉者从嘴里喂食任何东西。立即呼叫医生或中毒控制中心。
不要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作业后彻底清洗。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 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如误吸入:将受人
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如误吞咽:漱口。不要诱导呕吐。如皮肤 (或头发)沾染:立即去除/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如进入眼睛:
废弃处置方法 不洁的包装:包装物清空后仍可能存在残留物危害,应远离热和火源,如有可能
[A]《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年版)》,安监总局 2015 年第 5 号公告;
[B]《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环保部办公厅 2014 年第 33 号文;
存储和使用区域应当有贮留池以便在排放和处理前调整 pH 值,并稀释泄漏液。清 除所有火源,增强通风。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避免吸入蒸气。使用防护装备,包 括呼吸面具。
遇火会产生刺激性、毒性或腐蚀性的气体。加热时,容器可能爆炸。暴露于火中的
[C]《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环保部 2013 年第 85 号公告
[D]《品和品种目录(2013 年版)》,食药总局 2013 年第 230 号通知;
[E]《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第 1 和第 2 批)》,安监总局 2011 年第 95 号和 2013 年第 12
保持充分的通风,特别在封闭区内。确保在工作场所附近有洗眼和淋浴设施。 使用防爆电器、通风、照明等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如果蒸气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或发生刺激等症状时,请使用全面罩式多功能 防毒面具(US)或 AXBEK 型(EN 14387)防毒面具筒千亿国际。
佩戴化学护目镜(符合欧盟 EN 166 或美国 NIOSH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标准)。
泄漏化学品的 少量泄漏时,可采用干砂或惰性吸附材料吸收泄漏物,大量泄漏时需筑堤控制。
收容、清除方 附着物或收集物应存放在合适的密闭容器中,并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废弃处
操作注 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进入眼睛。远离热
健康危害 触造成严重皮肤灼伤。通过割伤、擦伤或病变处进入血液,可能产生全身损伤的有害
作用。眼睛直接接触本品能造成严重化学灼伤。如果未得到及时、适当的治疗,可能
一般性建议 急救措施通常是需要的,请将本 SDS 出示给到达现场的医生。
戴化学防护手套(例如丁基橡胶手套)。建议选择经过欧盟 EN 374、美国 US F739 或 AS/NZS 2161.1 标准测试的防护手套。